夏普小姐的兄长、奥丽芙的舅舅,过世于三年前。夏普小姐为他服丧时,做了几件衣服。她还保存着更年轻时穿过的、为妹妹服丧的丧服,一小会儿工夫就让女仆玛蒂改好了,奥丽芙可以穿。
玛蒂还找出几码黑色细纱,缝在帽子上。准备就绪后,奥丽芙和夏普小姐乘最早一班火车赶往伦敦。
她们住进了夏洛特街的马斯考旅社,这是夏普小姐逗留伦敦时一贯下榻的地方,收费不高,而且房间干净,生活便利——此处的便利并非就旅馆设施而言,而是指门前叫卖报纸、火柴、胡桃的那群孩子。
必要的时候,他们可以把新鲜水果送到楼上先生、夫人们的房间门口,这些小鬼,很懂得如何避开马斯考太太的庞大身躯和火眼金睛。
奥丽芙和夏普小姐一时不需要买东西,放下行李,奥丽芙擦了擦脸,戴好面纱,便准备出门。
“我陪你一起去。”夏普小姐说。
“不用,姨妈。我自己可以。”
拉起白布,奥丽芙看到父亲眉毛微微皱起,似乎正在睡梦中思考。她想扑上去喊爸爸,但脚和喉咙都无法动弹,终于,她向旁边的警察点了点头。
警察开始介绍案情。警方的结论是:费克特先生晚间在僻静街道散步时,被人用钝器击中后脑身亡。行凶者是名流浪汉,他杀死费克特先生后,拿走钱包并购买了烈酒,随后酗酒而死,他的尸体在半英里外的泰晤士河岸边被发现。
奥丽芙听到了一些可怕的词汇:“后脑瘀伤”、“颅骨碎裂”。
她用力站稳自己,问:“凶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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