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建议,应由书吏在接收文书之初,便依据内容而非来源将其归类。

        例如划分为“紧急军务”、“日常政务”、“工程营造”、“人事任免”、“钱粮审计”、“礼仪典制”、“建言献策”、“弹劾纠察”等大类。

        并辅以不同颜色的封套或标签进行标识。

        李承乾若能依此分类批阅,便可优先处理紧要事务,并将同类事务集中处置,从而避免思维频繁切换,提升效率。

        李逸尘还补充提出,可在各类文书下增设“待议”、“已批”、“转发”等状态标签。

        并建立专门登记簿记录文书流转全过程,以实现闭环管理,防止积压或遗漏。

        李承乾认为此法切实可行,当即下令在东宫试行,并命李逸尘与窦静、杜正伦共同商定具体分类细则。

        随后两日,李逸尘便与二人详细商讨。

        新法率先在东宫詹事府文书房试行。

        起初,书吏们因需额外进行分类贴签而感到不便,但数日后成效便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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