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毅然决定,和继承人断绝关系。
却不想,早就穷怕了的继承人。
竟恶向胆边生,直接把养父捅死了。
当然,继承人也死在养父的拳脚和牙齿之下,双方同归于尽。
而养父和继承人的意外死亡。
自然成就了富婆,她虽是养女,但在大夏律法中,在没有明确遗嘱情况下。
收养的子女,和亲生子女一样。
享有继承权。
一场闹剧结束后。
只有富婆和三乞丐,成了最大的获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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