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托莉雅也就罢了,这两个跑龙套的,身上的装备都要超越我这个幸运值已经达到百分之五百以上的主角了,喧宾夺主,这还了得。

        想想自己身上,也就BUG小护身符以及搞基剑能够压他们一头。我就更加不爽了。

        我这边也快速穿上装备,或许不如西雅图克那么风骚,搞的五颜六色,像只开屏孔雀一样,但也不比卡洛斯差。

        尤其是搞基剑,非金非绿,而是散发出从未有过的幽蓝色寒光,让所有人的目光都不禁一凝,尤其是穆拉丁那矮冬瓜,双眼都快发绿了。

        身上许多件装备。都是在水晶碎片任务的时候更新的,所以并没有来得及封印光芒,察觉到场外众人目光后,以低调为一万年不动摇主旨的本德鲁伊。暗中下了一个决心。

        等这场战斗结束以后,我就回老家结婚……呸呸,等这场战斗结束以后,我就立刻去把这身装备的光芒给封印起来,以免搞的跟个大骚包似的。

        说来也奇怪,其他装备的光芒都能封印。就这把搞基剑的幽蓝色光芒,哪怕法拉老头出手都遮掩不了光芒,啧,果然是个三脚猫法师,只不过是伪神器这种级别,就已经无能为力了。

        最后一件,身上的铠甲,我犹豫了片刻。

        是原本的石之毛实战铠甲好呢?还是上次整理装备时和卡洛斯换来的那件黄金之皮高级战甲好?

        石之毛胜在一个轻字,防御力并不是很高,黄金之皮胜在暴发户气息十足,穿上去以后,就宛如那些手上戴了十个金戒指,脖子上戴了数条粗大的金项链,一头的金发,眉毛和牙齿都是金色的,就连叼着的雪茄也是金子做成,那种奇怪的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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