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我很清楚,分手的真正原因,第一是因为我嫌贫爱富,比较看好那个本地女生;第二是因为,小媛这个骚货,于我而言,早就是玩腻了的肉便器,我准备换换口味。

        分手后的几个星期,我和新女朋友小A打得火热,白天我们一起上课、放学,晚上我们一起吃饭、看电影。

        后来,我还在小A家附近租了一间屋,方便晚上和她偷偷幽会。

        而每到周末,或者是放假的时候,我们便出去到处旅游,周边景点都玩了个遍。

        那段日子,我过得又爽又开心,觉得自己的新女朋友,简直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小A人长得漂亮、皮肤好、家里条件也跟我门当户对,是个潜在的结婚对象。

        至于小媛,我拉黑了她的所有联系方式,早早把她抛诸脑后……

        三个月后,我和新女朋友小A在一起,已经过了热恋期,我们俩开始经常吵架,不断地产生争执,俩人性格不合的巨大矛盾,渐渐浮出水面。

        其实我自己清楚,我和小A吵架,更多的是由于我自身的性格缺点,简单说,是我不对,而不是她的问题。

        我这个人,比较自私自利、脾气暴躁。

        跟小媛在一起的时候,因为小媛习惯了对我逆来顺受,无怨无悔地包容我,所以我的性格缺点才没被放大,才能跟她过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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