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十年代,在那个四合院发生的事基本上告一段落了。
仔细想了想,应该没有再和别的女人有过什么了。
八十年代末,已经开始改革开放,工厂也实行了商品房,第一批商品房交付时,在父母的大力支持下,我花了九千元(父母资助了6000元,一个亲戚借给1000元,找朋友借了1000元,自己又凑了1000元),在工厂的家属区购买了一套七十平左右的住房,也算是二室一厅吧。
装修好后,便从那个小四合院搬进了新居。
和另一个表妹丽,以及后来其它女人的事情,大都发生在那套商品房内。
丽是姑家的孩子。
搬入新居不久,就有了孩子。
由于我与前妻仍然都是倒班,急需要有人照顾孩子。
于是,乡下姑家的二女儿,16岁的丽便来到了我家,帮我们带孩子。
同时呢,也给她在厂子里找到一份临时工作。
当时想着以后帮她在县城里找个对象,也算是从农村到城市了,人往高处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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