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男人打开看好一会儿,点头:“很不错。”随即把手链在手腕处戴了戴,又点点头,“好看,我很喜欢。”
他那天戴了一会儿就都摘掉,重新放回盒子了。她以为他之后也应该不会再戴,可能就单纯只是看着喜欢,然后保存起来。没想,之后他来伦敦出差,顺便看看她,两个人的每次碰面,他的右手手腕处都有戴着她送的手链。
两条手链他不怎么一起戴,一般都是轮流戴。
一晃两年多过去,他左手腕的腕表不知道换过多少块,他家衣帽间的中岛柜,一大堆手表。但右手腕,一直都是她送的手链,没换过其他。
可能是戴习惯了吧,或者,她真的设计的太好看了。她有时候会如此想。
她虽然有些珠宝设计天赋,但她的兴趣并不在这方面。加之学业压力很大,她很努力学习,想成为很优秀的人。设计了这两款手链后,到现在,她都没再设计过新的珠宝首饰。也就没再送过二哥新的。
漂亮的东城。
路灯灯光柔和,沈闻洲准备送她回小区了。
她再看着身边长手长脚,风度翩翩,矜贵松弛的年轻男人,心想有时间她要再设计几个漂亮的手链送给他,谁让他如此喜欢珍惜她的设计来着。
送出的东西被人足够珍惜看重的感觉,她真是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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