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小默顿,他去俱乐部,一般都呆在图书室,遇到相熟的朋友便聊几句,否则就埋头工作——他不单爱好,简直可以说痴迷于园艺学,打算将大不列颠岛所有可人工栽培的花卉整理成书。

        奥丽芙曾见他请教范德梅尔郁金香的种类,范德梅尔毫不客气地回答:“我知道它们是花,有不同的颜色。至于别的,那是女人们关心的事。”

        这话还是当着伊迪丝面说的,但伊迪丝一点儿没有生气,因为她恰恰对摆弄花草毫无兴趣,而更喜欢男人们喜欢的、诸如马球、打猎等激烈、激动人心的活动。小默顿当时没露丝毫羞愧的表情,而是颇有尊严地起身走开了,甚至没理会伊迪丝。他对园艺是真爱。

        二月二十四日晚,小默顿和以往一样,要了一杯白兰地,边喝边读书,有账单为证;他总是十点半离开俱乐部回家睡觉,侍者不记得有哪个夜晚与别个不同。如果他是凶手,要么他会分身术,要么另有人在他指使下实施犯罪。

        但奥丽芙认为,若凶手是四人之一,他杀害父亲,应该没有经过细细谋划。他一见到父亲,为某个原因,立即起了杀心,而不是再等几日——假如当天夜里父亲就给库珀先生写信呢,凶手不能冒那个险。

        时间紧迫,他必须迅速出手,也就没法去找一个心狠、手辣、嘴严的人替他杀人。哪怕是假仆人之手,他自己也得在场,因为他必须确保事情做成,否则他就完蛋了。这种情况下,他恐怕信不过别人。掉落在现场的袖扣也证实了并非仆人独自作案——仆人不会戴袖扣。

        小默顿的身份其实毫无问题:身处伦敦,大英帝国的中心,要假充一位英国公爵,不管这骗子有多大的胆量和多高的手段,都不可能。这件事只对外国人容易。

        不过,不一定是单纯的身份问题,也可能存在别的缘由,促使小默顿杀人。只是因为他有“不在场证明”,奥丽芙暂且排除了小默顿的嫌疑——也并非百分之百排除,说不好以后会有对他不利的证据突然冒出来。

        至于范德梅尔、德·雷斯托和Z伯爵三人的行踪,差不多是一片空白。只知道那天晚上,他们没有参加较大的宴会——因为时间相隔甚远,这个结论的得出也很费了布朗先生一番力气,而只有二三当事人、私下里的小型约会更是无从知晓。

        奥丽芙并没有特别失望。现在就灰心为时过早,她只是认识了几个人,还没有对谁熟悉呢。

        等着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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