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回答

可以按所调材料费的平均增(减)幅度差同步调整。现举例说明:
某工程定额直接费为1000元,其中材料费为700元,材料费中的零料费、五金费、其他费之和为30元。已知所调材料增(减)费合计为500元,则以元出现的零料费、五金费、其他费调整值为:
Ce=(500/(700-30))*30=22.39元
某工程定额直接费为1000元,其中材料费为700元,材料费中的零料费、五金费、其他费之和为30元。已知所调材料增(减)费合计为500元,则以元出现的零料费、五金费、其他费调整值为:
Ce=(500/(700-30))*30=22.39元
发布于:9个月前 (03-09)
我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