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地下连续墙施工前应通过试成槽确定合适的成槽机械、护壁泥浆配比、施工工艺、槽壁稳定等技术参数。
导墙应采用现浇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厚度不应小于 200MM;
导墙顶面应高于地面 100MM ,高 于 地 下 水 位 0.5M 以上,导墙底部应进入原状土 以上,且导墙高度不应小于1. 2M;
导墙外侧应用黏性土填实,导墙内侧墙面应垂直,其净距应比地下连续墙设计厚度加宽 40MM ;
导墙混凝土应对称浇筑,达到 设计强 度的 7 0 %后方可拆模 ,拆模后的导墙应加设对撑;
遇暗浜、杂填土等不良地质时,宜进行土体加固或采用深导墙
钢筋笼制作允许偏差及安装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筋笼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钢筋笼安装误差应小于 20MM
水下混凝土应采用导管法连续浇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导管管节连接应密封、牢固,施工前应试拼并进行水密性试验;
导管水平布置距离不应大于 3111 ,距槽段两侧端部不应大宁 1. 5 M,导管下端距离槽底宜为 300MM~500MM,导管内应放置隔水栓;
钢筋笼吊放就位后应及时灌注混凝土,间隔不宜大于 4H
水下混凝土初凝时间应满足浇筑要求,现场混凝土坍落度宜为200MM±20MM ,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比设计强度提高一级进行配制;
槽内 混 凝土 面上升速 度 不 宜小于 3M/H 作 ,同时不宜大于5M/H ,导管埋入混凝土深度应为 2 M〜 4M,相邻两导管内混凝土高差应小于 0.5M ;
混凝土烧筑面宜高出设计标高 3 00MM〜 5 00MM。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在基坑(槽)或管沟工程等开挖施工中,现场不宜进行放坡开挖,当可能对邻近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永久性道路产生危害时,应对基坑(槽)、管沟进行支护后再开挖。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挖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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